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的通知
鲁残联函〔2022〕34号
各市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全力促进我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联合开展山东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
一、活动对象
以2022年我省1698名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为主,兼顾2023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和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二、活动目标
通过特聘行动,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多元化、专业化、全方位就业帮扶。各高校要确保本校残疾人毕业生离校时的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全校总体水平,各市要确保本辖区离校未就业残疾人毕
人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总体水平,确保年底前全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上年。
三、活动内容
(一)摸清就业底数。各高校要在精准掌握本校残疾人毕业生,尤其是山东生源残疾人毕业生底数基础上,对本校残疾人毕业生按专业、需求分类汇总,建立信息清单,提供精准就业帮扶;各市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精准筛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离校不断线就业服务,对2023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要早谋划、早部署,将服务关口前移。
(二)征集就业岗位。各高校、各市要积极引导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协助有安置意向的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就业岗位原则上每市不少于100个,其中人社系统50个、残联系统50个。岗位征集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第一阶段时间截至5月30日前,同步进行用人单位注册及招聘岗位录入(2020年、2021年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参加招聘)。
(三)进行对接招聘。
1. 搭建线上招聘专区。依托“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sdgxbys.cn),开设残疾人毕业生招聘专区,用人单位和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可随时注册使用,实现线上招聘、面试、签约等全链条就业服务。
2. 组织线下专场招聘。各市要在严格落实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基础上,结合线上招聘开展情况,重点针对推荐2次岗位仍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举办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四)开展职业指导。各高校要适时举办就业专题讲座,帮助残疾人毕业生了解当前就业形势、掌握求职技巧。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心理疏导、就业培训等服务,帮助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缓解就业心理压力,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提高应聘成功率。
(五)强化兜底保障。9月底前,各市要对仍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集中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向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推荐不少于3个市场岗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各市要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压实责任,针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求职中遇到的问题精准施策,确保活动落地见效。
(二)严格信息审核。各市要对招聘单位资质和招聘岗位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虚假招聘和“黑中介”等问题,切实保障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高校、各市要以“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为契机,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和本次特聘活动的
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活动关注度、参与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遵守防控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有序组织线下招聘活动,制定相关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体温检测、消毒防护等工作,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各市“特聘行动”联系人名单(见附件)请于5月24日前分别报送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残联
联系人:夏美杰,0531-86158807;
邮 箱:jyzdk@shandong.cn。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王奇伟,0531-51788615;
邮 箱:wqwrst@shandong.cn。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