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特聘行动的通知
各市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就业、稳就业决策部署,千方百计促进我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0号)要求,经认真研究,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联合开展山东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以我省2023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为重点,兼顾往届有就业意愿离校未就业和2024届残疾人毕业生。
二、活动目标
通过特聘行动,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多形式、多维度就业帮扶,促进残疾人毕业生充分就业。各高校要确保本校残疾人毕业生离校时的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全校总体水平,各市要确保本辖区离校未就业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总体水平,确保年底前全省2023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上年,按比例就业安置率显著提高。
三、活动内容
(一)提供“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各高校要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为本校残疾人毕业生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各市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同合作,健全残疾人毕业生信息数据交换机制,做好离校不断线就业服务。
(二)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各市要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及时掌握就业市场形势,主动走访用人单位、高校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畅通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渠道。各高校要把走访用人单位作为深化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的重要内容,想方设法不断拓宽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新空间。
(三)广泛征集就业岗位。各高校、各市要结合“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参与特聘行动,结合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专业特点及就业需求,汇集各类适残岗位资源。市场性就业岗位原则上每市不少于100个,其中残联系统50个、人社系统50个。岗位征集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第一阶段截至5月底,同步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www.sdgxbys.cn)的“山东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专区进行用人单位注册及招聘岗位录入。
(四)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1.搭建线上招聘专区。各市依托“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www.sdgxbys.cn),开设残疾人毕业生招聘专区,实现线上求职、招聘、面试、签约等全链条就业服务。
2.组织线下专场招聘。各市要结合线上招聘开展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依托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精准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推送就业岗位。
(五)开展针对性就业服务。各高校要适时举办就业专题讲座,帮助本校残疾人毕业生了解当前就业形势、掌握求职技巧。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帮助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缓解就业心理压力,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提升职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六)强化就业兜底保障。鼓励就业困难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补贴。9月底前,各市要重点针对推荐3次岗位仍未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集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进行过渡性安置,其中,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毕业生要优先安置。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各市要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将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压实责任、精准施策,确保活动落地见效。
(二)严格进行信息审核。各市要对招聘单位资质和招聘岗位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和“黑中介”等行为,切实保障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高校、各市要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广泛宣传特聘行动,大力宣传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典型,为残疾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享受政策提供便利,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
请各市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联系人名单(附件)于5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省残联,夏美杰,0531-86158807;
邮 箱:jyzdk@shandong.cn;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王越,0531-51788616;
邮 箱:wangyuerst@shandong.cn。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4日